各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宁大政[2012]65号),以及审计处关于报送2022年审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各单位编报拟在2022年内实施的修缮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投资总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装修改造项目,经费来源为单位自筹。
二、填报内容
项目申报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具体所在地位置、工程主要内容、计划实施时间等(详见附件)。
三、填报时间
2022年1月10日前,将相关填报资料上传学校修缮工程计划申报系统。
修缮工程计划申报系统进入方式:1)进入学校内网 ; 2)搜索“综合报修门户”; 3)点击“在线办理”; 4)选择“修缮工程计划申报”
四、其他
1.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修缮项目的经费需专款专用,提前转入学校基建专户,因此请各单位、部门务必科学合理安排修缮项目。
2.修缮工程一般须经设计、预算编制、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现场施工及结算审计等,时间跨度大,请提前谋划。
3.未列入本次修缮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临时受理。
联系人:童老师(87600493,699661)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