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快高等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高等科技经纪人队伍的建设,畅通高等科技成果转化落实的渠道和途径,经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继续开展高校科技经纪人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省科技厅《技术经纪人实务培训大纲》(浙科发成[2014]80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及报名截止时间
全省高校中从事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科技评估、成果转化、科技转移、项目管理、科技合作等工作的人员170名。为优化技术经纪人队伍结构,我校拟优先从各单位近年来从事市工业特派员工作的人员中遴选出相关老师参加本期技术经纪人培训,具体名额分配安排已分发至各单位。同时,欢迎有意致力于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工作的老师报名参加。
本着自愿原则,请各单位结合培训人员名额分配情况,积极推选参加本期技术经纪人培训的老师填写《第三期高校科技经纪人培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1),由学院统一汇总并盖好单位公章,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11:00前提交到科技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zhengfangying@nbu.edu.cn。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 时间:2016年5月30日-6月3日。其中5月30日上午报到,6月3日下午参加由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
2. 地点:杭州涌金饭店(杭州市劳动路127号,电话0571-87067608)
四、其他
1. 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颁发“浙江省技术经纪人证书”。
2. 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书面向省教育厅报告。
3. 本期培训免培训费,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行承担。
联系人:郑芳颖 联系电话:888162 ,684590
电子信箱:zhengfangying@nbu.edu.cn 地址:安中大楼507室
附件1:第三期高校科技经纪人培训人员汇总表
科技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军工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