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4月毕业本科学籍生专业学费与选课学分进行公示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107次 更新日期:2023-04-14
2023年4月毕(结)业本科学籍生专业学费与选课学分已统计完毕,现予以公示,请大家通知相关学生仔细核对(统计汇总详见附件1),如有问题,请于4月16日(周一)16:30前向教务办反馈,核对时有以下几个注意点:
1.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2.2020级以前中法合作和中美合作专业的学生不计收学分学费,只收专业学费;
3.选课学分的统计学期为213学期、221学期和222学期这三个学期;
4.2019级及以前的学生,重修重考标识为“重修”的课程学分打七折:比如某生修读了一门课,该课程学分为10学分,重修重考字段标识为重修,那么该课的计费学分数就是10*0.7=7学分;
5.KAB课程纳入创新学分,免收学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