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宁波大学机械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及各类先进评比工作的通知
作者:洪涛涛 已浏览:216次 更新日期:2014-09-15
关于做好2014年宁波大学机械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及各类先进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在各位指导教师悉心指导和各位同学的积极参与下,今年我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所有校外实践、调研活动任务已经顺利完成。为更好地总结社会实践成绩、检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成果,表彰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各类先进。学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参加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同学中,开展各类先进评比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考核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宁波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请各位实践小组长务必及时做好思政课必修团队的实践、调研成果的收集及修改工作。
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成果收集:9月10日前,各组完成调研报告和实践记录本。调研报告以调研指导教师为组进行汇总收集,调研报告格式需符合规范;实践记录本交由实践指导教师评阅。
2.成果评阅:9月16日-22日,调研、实践指导教师评阅调研论文及实践记录本。
3.成绩反馈:9月24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将调研论文成绩反馈给校团委。
4.成绩评定:9月25日-29日,实践指导教师根据社会实践和社会问题调研两个环节的成绩综合评定各小组成绩,并完成网上成绩录入环节。
二、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先进评比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评选对象:我院参加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服务团(队)。
评选规则:学院团委将于近期召开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汇报会暨各类先进评比会,届时各小组长将现场投票,根据票数取前9名,学院团委将在排名前9支队伍中评选出3支确立为校级优秀团队,其余为院级优秀团队。
评比条件: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服务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配备实践指导教师;实践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有一定的新闻报道量。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
评比规则:优秀个人原则上从团队负责人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团队成员中产生,届时将根据评比会结果分配,具体分配为:各团队先进个人名额1个;评上院级优秀团队(6支)名额增加1个,校级优秀团队(3支)名额增加2个,获得院级优秀调研报告或院级成果奖(7支)的团队名额增加1个(由学院团委评定)。
评比条件:参与者须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踏实主动,态度积极端正,能对当地做出一定的实际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协调能力突出,活动组织周密,团队成效显著。
(二)评比程序
根据实际情况,评比工作采取现场评审式。评比时间:9月17日18点;评比地点:三楼报告厅。
各组参评团队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现场陈述,可进行实物展示,提前上交相关电子材料,并进行抽签决定顺序。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优秀团队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活动情况总结(一份,不少于1500字)、活动图片(文件名以活动内容命名)、新闻报道、主题DV或微视频及相关材料。申报先进个人需填写申报表(附件2)。
2.以上材料须按时上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所有奖项均以纸质稿(仅申报表首页)及电子稿形式上报。电子稿请发送到电子邮箱1638567761@qq.com,联系人洪涛涛(650149)。
附件:
1、2014年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2、2014年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委员会
(团委代章)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