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持续推进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各位党员的政治思想意识,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院党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教育活动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4月、5月、6月、7月,原则上是每个月的第一天。
二、活动对象
机械学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三、活动主题
“创新·成才”&“感恩·奉献”
四、活动内容
包括理论学习类和实践活动类。
理论学习类:根据“三会一课”的要求,通过微型党课、读书沙龙等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国内外时事政治的学习;
实践活动类:涵盖党员义工、志愿服务、支部创新活动等。
五、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党支部主动申报,经党委审核批准后组织承办(附件2:机械学院党日活动申报书),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可申请提前或推迟,一般前后皆不超过5天。
(二)活动由学院党委主办,各党支部承办。要求各学生党支部一年至少承办一次,也可联系教工党支部共同承办。活动承办情况作为一年一度支部风采展示和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的主要依据。
(三)要求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一年至少参加4次,其中2次理论学习,2次实践活动。参与情况记录在学院发放的人手一册的“‘党员固定活动日’记录本”(附件3:学院有统一印制书面),支部将参加情况汇总在附件4:机械学院“党员固定活动日”参加情况汇总(支部用),作为党员民主评议、锋领党员评定、党员发展和转正环节的重要指标。
(四)活动开展前,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平台等进行活动的相关宣传。
(五)活动开展后,承办情况及时(一般是活动次日)上报学院党委,包括:附件5:机械学院党日活动记录表(支部用);照片(至少5张,要求体现出活动主题/主讲人/现场参与情况/互动交流情况等)、通讯稿(涵盖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数/主讲人/主持人/活动内容/现场细节描写/活动意义等)。
(六)学院党委将支部承办情况汇总在附件6:机械学院党日活动开展汇总表 (党委用)。
(七)“党员固定活动日”相关活动与党支部日常的理论学习及党员义工活动等可结合开展。
六、申报提醒
请各支部于3月7日(周二)之前将承办的策划方案发至党务助理周纯552046418@qq.com。
中共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