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之家”成立于2006年,由学院党委领导、建设,统一安排管理人员。学院依托此阵地推进党员教育活动,促其发挥 “家”的优势,延伸“家”的功能,辐射“家”的作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学习之家”、“活动之家”、“教育之家”和“创新之家”。
二、“党员之家”供全院各党支部、师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开展组织活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座谈讨论和观看电教片使用。
三、学院各党支部借用“党员之家”活动室,须提前两天提交书面申请或电话预约,经党委审核后方可使用。
四、在“党员之家”学习和开展活动应服从管理,遵守纪律,爱护财物,讲究整洁卫生;阅览时间不妨碍他人学习,文明使用通讯工具。
五、“党员之家”书籍、VCD影片限于室内阅览、观看,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交申请,借阅后请及时归还,详情参看“党员之家图书音像资料借阅制度”。
六、“党员之家”的计算机、电视机、DVD播放机及其他各项器材设备未经管理人员或值班人员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七、“党员之家”使用结束后请及时切掉电源,关好门窗,归还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