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鼓励党员青年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进取,发奋成才,促进健康向上学风校风的形成,推动学生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支部内形成了团结奋进、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2、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制度化、效果好、质量高。认真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
3、在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建设校园文化,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党员和学生的思想状况。支部成员密切联系同学,深入了解同学的思想实际,听取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同学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4、学生党员在学习、社会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成绩显著,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表现突出。是班级团结进步的核心力量,能与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一起广泛联系同学、服务同学,积极参与相关学生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工作,在学生工作中发挥了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5、党章学习活动、支部创新活动等开展情况良好。
(二)优秀学生党员条件
1、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3、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本科生党员,学习成绩优良,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30%。在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政治表现”、“文明守纪”、“学习态度”、“社会工作”、“实践公益”、“团队精神”等六项指标中有五项或六项为优。研究生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品行端正,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扎实,科研技能和创新能力较为突出,学习成绩优良(有重大科研成果或重要贡献事迹的研究生党员优先考虑)。
4、在学生党建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是支部开展工作的骨干力量。在支部工作中,注意角色转换,既积极主动培养发展新党员,锻炼社会工作能力,又能自尊、自爱、自重、自律,在实践中不断促使自身成长。
5、以实际行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集体,正确对待名利,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和奉献精神,带头参加公益活动,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密切联系和团结同学,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主动地做好同学思想政治工作。
6、党性强,作风正。遵守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有大局观念,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7、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领导,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8、至少获得过1项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
二、评选名额
先进党支部按照支部总数的20%进行评选,优秀学生党员按照学生党员数的5%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程序
1、学院党委做好评比动员工作,根据评选办法,动员各支部自主报名参评,填写《机械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登记表》,并提供书面事迹材料。
2、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全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听取参加评选支部的汇报,讨论确定先进党支部初步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
3、学院党委审议后,将先进支部事迹材料公示一周,若无异议,由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发文公布。
(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程序
1、学院党委做好评比工作的动员,各学生党支部根据评优办法,召开支部会议学习评选优秀党员的目的、意义、条件和方法。
2、个人总结和申报。根据会议要求,对照优秀党员的条件,要求每个党员从思想、工作和学习方面,进行认真的总结,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不足。申报优秀党员的需填写《机械学院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
3、召开党支部会议,每个党员作自我总结,党员之间相互评议。根据优秀党员的条件,对申请优秀党员的同志进行集体评议并推荐本支部的优秀党员最终人选报学院党委。
4、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全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根据推荐的名单逐一讨论确定优秀党员名单的初步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
5、学院党委审议后,将优秀党员事迹材料公示一周,若无异议,由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发文公布。
四、表彰
先进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后,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并在学院门户网站“党建”一栏、“党员之家”张榜公布,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有关材料存入学院及学生个人档案。此外,院级“优秀学生党员”会作为评选校级、市级优秀党员,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以及学校各类荣誉奖的重要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