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过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院复审等环节,拟决定推荐191机械一班付肖迪同学至校学生资助与实务管理办公室,参加宁波大学第一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活动。
公示期:2022年5月12日-5月14日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电话等形式,向学工办晏老师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
联系人:晏程程
联系电话:87600301、684845
机械学院学工办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