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复试方式为线下现场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待学院确定后在复试前公布。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材料,材料按顺序排放,到现场提交至学院。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应届毕业考生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
3.《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资格审查单》(附件2)。
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
6.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盖章)。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8.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完成毕业论文的考生可提供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等材料。
9.体检表原件(附件4,仅限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至学院。
10.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待入学时交验。
1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12.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3.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和所获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入学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字样。
14.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 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二)往届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
3.《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资格审查单》(附件2)。
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6.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8.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9.体检表原件(附件4,仅限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至学院。
10.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11.毕业日期为2021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原件(需有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还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5);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6);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录取知情书(附件7)。
如有疑问,请联系任老师0574-87609961。
附件:
1.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考生资格审查单
3.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宁波大学研究生体检表
5.宁波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意向书
6.宁波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7.宁波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知情书
8.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