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王雅娟老师系宁波大学机械系原党总支书记。工作期间,王老师对学生的无私关怀与细心照顾深深地打动着院系学子。2015年,王雅娟老师因病逝世。为纪念和告慰恩师,也为了反哺母校,并用行动将爱心和力量传给更多的学弟学妹,2016年,机械系91级-95级校友在我校发起设立“王雅娟育才基金”。基金将主要用于资助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学子,特别是家境贫寒但在学业、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依照相关协议要求,为奖励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旨在鼓励优秀学子在校期间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王雅娟育才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精神,学院决定在院内开展“王雅娟育才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在校注册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奖励在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子或优秀团队(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是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在籍注册学生)
二、类别设置
“王雅娟育才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定向奖励机械学院“绣山之星”评选活动中的获选学生或集体。其中,依照学生在校期间兴趣爱好和发展特长,“绣山之星”共划分为10个类别,分别是:学习之星、科研之星、自强之星、学干之星(国防之星)、创业之星、才艺之星、体育之星、公益之星、道德之星、荣耀之星。
国防之星主要授予主动献身国防,参军入伍期间表现或退伍返校一年内成绩优异者,或者积极主动参与国防事业,在军辉战友团等学生社团中成绩优异者,从2023年开始评选。由于新设“笃行”学生干部专项奖学金,学干之星自2023年开始,不再在此评选。
其中,“荣耀之星”授予以寝室、党团支部、竞赛团队或其他事迹突出的学生集体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个人。除“荣耀之星”集体荣誉外,各单项荣誉类别之间不可兼得。原则上,荣获往年“王雅娟育才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重复申报同一类别,且相关佐证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绣山之星”每年评选25名(研究生5名),每名获奖者颁发“王雅娟育才奖学金”,奖金4000元。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现实表现好,上一年度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违纪事实以院系及以上部门文件为准);
3、上一年度必修课成绩无“不合格”记录(体测成绩合格及以上);
4、上一年度寝室卫生成绩总评“合格”。
四、评选工作程序
1、活动氛围营造和启动(4月28日至5月8日)
院学工办、留学生办、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发出活动启动通知及文件,通过系列宣传造势活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个人(集体)申报(4月28日至5月11日)
符合条件的同学(团队)可自行申报,也可由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寝室和社团等组织推荐参加评选。
以个人为申报对象的,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本人姓名+2023年绣山之星评选”的方式发送到评选工作指定邮箱ndjixietx2020@163.com。
以寝室、党团支部、竞赛团队或其他集体组织等为单位申报的,请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以“集体名称+2023绣山之星评选”的方式发送到评选工作指定邮箱ndjixietx2020@163.com。
所有纸质材料统一交到绣山工程楼学工办217晏老师处!
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必须为在宁大期间获得的成果!
申报截止时间统一为2023年5月11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交或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作自动放弃!
申报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报表1张,具体包括:
1)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要求人物轮廓鲜明,背景清晰;
2)个人简介。要求200字左右,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在校期间主要成绩、担任职务,获得荣誉等。
(2)个人事迹介绍。要求1500字左右,主要介绍自己的大学奋斗历程和青春感悟,便于学院后期事迹整理和宣传。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4)个人生活照。要求1M以上,形象积极向上,背景明亮清晰,人景比例合适,适合后期文化墙制作。(只需电子)
3、学院资格初审(5月12日至5月13日)
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审核申报者的基本条件,并组织核对积分和事迹材料涉及的相关证明。根据实际积分情况,确定各类别申报人的排序。
4、学院资格复审和候选人初步确定(5月13日-5月14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申报人资格复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复核审查。经无误后,依据积分排名情况进行遴选,确定各类别初步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5、网络投票(5月15日至5月17日)
学院通过“机木戒”微信公众平台,对各类别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组织网络投票环节并及时予以公示。学院将密切监控,防止出现恶意刷票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候选人资格。投票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24时!
6、现场答辩(5月19日)
对符合要求的候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现场答辩评审工作。对无故不参加答辩评审的候选人,取消相关评选资格!
7、综合评议(5月20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类别候选人的申报材料、网络投票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议表决。原则上,候选人的最终得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实际得分*70%+网络投票得分*10%+现场答辩得分*20%。(网络投票,每票按0.1分计算,该项得分上限为10分,不足满分,以实际得票数分值计算)最终入选结果,以领导小组实际表决为准。
8、评定结果公示(5月21日至5月25日)
通过学院网站、学生工作信息栏、微信和微博等平台对候选人得分情况和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师生评议和质询。
9、颁奖仪式(5月下旬)
邀请相关校友,在适当场合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10、事迹展示
通过学院微信和学生社区等渠道展示获选学生先进事迹,并上报学校宣传部、学生处和校团委等有关部门予以协助宣传,为广大同学树立学习榜样,供广大同学们学习。
五、相关要求
1、此次评选活动是我院举办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各班级支部应积极宣传,认真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优秀同学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并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把关审核,对学生负责,避免评选活动的有遗珠之憾。
2、评选过程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各班级支部应安排专人对申报的个人及团体予以支持和审核,并协助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审查申报人的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3、各支部注意发挥获奖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和配合开展相关访谈交流等活动。活动情况将纳入评选“优秀团支部”和“星级党组织”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情况
1、本次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机械学院所有;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联系人:晏程程(87600301/684845)、施雅倩(87600613)、韩凯
附件1:《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王雅娟育才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2018年版)》
附件3:《2021年度宁波大学新增B类学科竞赛项目》
附件4: 宁波大学机械学院“绣山之星”评选活动申报表
附件5: 宁波大学机械学院“绣山之星”事迹申报材料模板
附件6:2021年度宁波大学学科竞赛项目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