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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力学学院学生2026年周杏卿助学金(院级)评定通知

作者:   已浏览:88次 更新日期:2026-10-26

各位同学:

为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备国际视野的拔尖工程人才,同时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北仑区慈善总会的牵线搭桥下,意宁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在学院捐资设立“周杏卿助学金”。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力学学院全日制注册在读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要求

研究生:

1.成绩或综合排名前30%,列入学校建档资助对象,同等条件下,高分或学习优秀者优先。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本科生:

1.上一学年的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列入学校建档资助对象;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及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三、名额与金额

1.资助名额:2026年资助10名力学学院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

3.发放方式:按学年一次性或分学期发放至受助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核评与发放

1.个人申请与班级评审:

① 2026年10月29日前,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② 由班长牵头,班级评审小组评议,10月30日期前向学院推荐本班符合条件的1名学生(没有推荐名额及时反馈梁老师),班级公示完成无异议后,及时将该学生名字填到班长群的共享文档内。

③ 10月30日16点前将该同学相关“申请表+汇总表”的电子文件发送至liangyiqi@nbu.edu.cn。

注:汇总表中需写到的事项(家庭情况),需要自行附上客观证明,没有固定格式。

2.学院初审

11月2日前,学院完成材料初审和拟推荐人选。

3.捐赠方终审

捐赠方终审后,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财务流程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发放计划及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将报捐赠方审阅备案。

五、暂停或取消受助资格

受助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将暂停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视情况追回已发放款项:

1.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后续资助资格。

2.休学、退学或学籍异动者,自动终止资助。

3.发现弄虚作假、奢侈消费或不当使用助学金者,收回已发全部助学金。

联系人:梁倚绮 87602179

邮箱:liangyiqi@nbu.edu.cn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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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力学学院学生2026年周杏卿助学金(院级)评定通知
作者: 已浏览:次 更新日期:2026-10-26

各位同学:

为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备国际视野的拔尖工程人才,同时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北仑区慈善总会的牵线搭桥下,意宁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在学院捐资设立“周杏卿助学金”。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力学学院全日制注册在读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要求

研究生:

1.成绩或综合排名前30%,列入学校建档资助对象,同等条件下,高分或学习优秀者优先。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本科生:

1.上一学年的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列入学校建档资助对象;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及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三、名额与金额

1.资助名额:2026年资助10名力学学院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

3.发放方式:按学年一次性或分学期发放至受助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核评与发放

1.个人申请与班级评审:

① 2026年10月29日前,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② 由班长牵头,班级评审小组评议,10月30日期前向学院推荐本班符合条件的1名学生(没有推荐名额及时反馈梁老师),班级公示完成无异议后,及时将该学生名字填到班长群的共享文档内。

③ 10月30日16点前将该同学相关“申请表+汇总表”的电子文件发送至liangyiqi@nbu.edu.cn。

注:汇总表中需写到的事项(家庭情况),需要自行附上客观证明,没有固定格式。

2.学院初审

11月2日前,学院完成材料初审和拟推荐人选。

3.捐赠方终审

捐赠方终审后,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财务流程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发放计划及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将报捐赠方审阅备案。

五、暂停或取消受助资格

受助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将暂停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视情况追回已发放款项:

1.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后续资助资格。

2.休学、退学或学籍异动者,自动终止资助。

3.发现弄虚作假、奢侈消费或不当使用助学金者,收回已发全部助学金。

联系人:梁倚绮 87602179

邮箱:liangyiqi@nbu.edu.cn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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