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力学学院学生2026年周杏卿助学金(院级)评定通知
作者: 已浏览:88次 更新日期:2026-10-26
各位同学:
为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备国际视野的拔尖工程人才,同时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北仑区慈善总会的牵线搭桥下,意宁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在学院捐资设立“周杏卿助学金”。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力学学院全日制注册在读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要求
研究生:
1.成绩或综合排名前30%,列入学校建档资助对象,同等条件下,高分或学习优秀者优先。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本科生:
1.上一学年的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列入学校建档资助对象;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及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三、名额与金额
1.资助名额:2026年资助10名力学学院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
3.发放方式:按学年一次性或分学期发放至受助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核评与发放
1.个人申请与班级评审:
① 2026年10月29日前,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② 由班长牵头,班级评审小组评议,10月30日期前向学院推荐本班符合条件的1名学生(没有推荐名额及时反馈梁老师),班级公示完成无异议后,及时将该学生名字填到班长群的共享文档内。
③ 10月30日16点前将该同学相关“申请表+汇总表”的电子文件发送至liangyiqi@nbu.edu.cn。
注:汇总表中需写到的事项(家庭情况),需要自行附上客观证明,没有固定格式。
2.学院初审
11月2日前,学院完成材料初审和拟推荐人选。
3.捐赠方终审
捐赠方终审后,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财务流程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发放计划及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将报捐赠方审阅备案。
五、暂停或取消受助资格
受助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将暂停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视情况追回已发放款项:
1.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后续资助资格。
2.休学、退学或学籍异动者,自动终止资助。
3.发现弄虚作假、奢侈消费或不当使用助学金者,收回已发全部助学金。
联系人:梁倚绮 87602179
邮箱:liangyiqi@nbu.edu.cn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