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学院党建及“双一流”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2023年第八轮岗位聘任调整与人员变动的实际,现就下属党组织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为依据,按照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分类培养的实际情况,以有利于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促进“两个作用”的发挥为主要目的,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意愿,创新党组织设置,并把政治坚定、廉洁勤政、公道正派、作风优良的党员选举出来,组成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的战斗集体。
二、调整设置情况
(一)设置情况
1.学院下设三个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设置力学与工程科学系党总支。力学与工程科学系承担着“双一流”建设、国家一流专业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重要任务,现支部已经顺利完成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第八轮聘期在工程力学和车辆工程两个专业基础上建立了力学与工程科学大系,党员人数已经超过50人。为了更好推动党建和事业深度融合、双融双促,拟设置力学与工程科学系党总支,下设2个党支部。
设置机械工程系党总支。机械工程系承担着国家一流专业建设、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博士学位点申报等重要任务,第八轮聘期在机械工程、工业工程和智能制造三个专业基础上建立了机械工程大系,党员人数已经超过50人。为了更好推动党建和事业深度融合、双融双促,拟设置机械工程系党总支,下设4个党支部。
设置学生党总支。学院现有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等不同类型党支部15个,党员人数占学生总数26%以上。为了更好发挥学生党建作为育人育才工作的“龙头”作用,拟设置学生党总支,下设党支部根据现有支部人数进行调整。
2.学院下设2个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行政管理、实验教学工作分类发展,拟将原行政实验教工党支部分设为行政教工党支部和实验教辅党支部。
(二)设置原则
1.党总支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统战委员、纪检委员等。党的总支委员人选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学校聘期同步。
2.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等,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1名书记,必要时增选1名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系党总支委员原则上从系部班子成员中产生,学生党总支优先从专职辅导员、优秀党员教师或高年级优秀党员中产生。教师党支部书记按照“双带头人”标准选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兼任本单位所在同级及以上部门行政职务或业务管理职务。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同级部门(单位)行政副职以上人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选聘优秀的辅导员、党员教师或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由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的,应配备党建导师联系指导。
三、工作进程
本次学院党组织调整设置、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
(一)动员筹备(9月底)
1.学院党委研究调整设置、换届选举工作,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备工作方案。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使党员掌握党的组织原则,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营造换届的良好氛围。
3.本届党支部书记负责认真组织做好本支部的工作总结,并在党员大会上向支部党员汇报,听取意见和建议。学院党委指导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数,并将会议决议与本届支部工作总结报学院党委审批。
(二)酝酿推荐(10月下旬)
1.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民主推荐。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按照多于党支部委员(支部书记、副书记)设置数20%推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2.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民主推荐。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的方式产生。每个党支部按第一届党总支委员名额数(5人)进行推荐,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按照多于第一届党总支委员名额数20%,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民主选举(10月底-11月上旬)
党支部、党总支进行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不低于20%。选举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备案。
1.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选举。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通过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直接通过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2.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选举。召开党员大会,通过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民主选举。召开第一届党总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进行委员分工。
(四)健全完善制度(11月)
新的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报学院党委审议通过,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研究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学习、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四、任职条件
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民主推选,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年龄能够任满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有3年以上的党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有1年以上的党龄,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正式党员。
2.自觉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于律己,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保密意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工作节奏。优化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是新形势下学院“双一流”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严格把握时间,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的调整和换届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组织程序。精心组织学习相关文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规定的程序不改变,规定的步骤不减少,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换届选举过程中要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拉票等各种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学院党委、纪委将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处分。
3.紧抓优化契机,推动党建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功能、讲求实效,不断提高党组织建设水平,为学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联系人:孟莹莹
电 话:87600980
邮 箱:mengyingying@nbu.edu.cn
地 址:绣山工程大楼207室
中共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